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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讨债行为常见法律风险

更新时间:2020-04-28 点击数:1904

(一)侵犯个人隐私

这种情形比较常见,生活中朋友借钱不还,债权人一时气不过,就把朋友的个人隐私信息诸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关系、个人生活习惯、隐私物品、社交账号等等通过网上或者现实中张贴文字等方式曝光出来,从而构成对他人个人隐私的侵犯,由此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进行经济赔偿等,严重情形下还可能触犯刑事犯罪。

(二)侮辱、诽谤

此种情形也比较常见,比如在朋友圈、论坛等网络公众场合或者现实的公众场合,对债务人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或者是添油加醋的制造谣言、误导他人认识来恶意中伤债务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进行经济赔偿等,刑法上还可能触犯侮辱、诽谤罪。

(三)非法拘禁

此种情形较为少见但也偶有发生,为索要合法债务,将债务人或其亲属及相关人员扣押,限制其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部分人单方认为,为了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而采取控制他人的方式讨债并无不妥,只要在此过程中能照顾债务人的饮食起居,且没有实施殴打等暴力手段即可。但殊不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本身亦是一种非法的“暴力”手段,会受到法律制裁。《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四)故意、过失伤害

此种情形较少,但债权人并非每时每刻都能保持理智,也有出于一时激愤,或者被他人言语挑拨或者刺激,故意暴力、殴打债务人或其亲属及相关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非法侵入住宅

上门讨债还是比较常见的,非法进入、搜查他人住宅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侵入住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未经屋主许可或者经屋主下达逐客令之后,仍处于房屋范围内,就容易构成故意。

(六)委托他人、讨债公司讨债

目前来说,只有委托律师追讨债务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委托其他个人进行讨债,其委托合同本身是否合法仍尚存争议,而讨债公司在法律上明文规定是非法的。另外,根据合同关系在法律的规定,代理人的非法行为造成的不良法律后果,委托人也要在一定程度上负有法律责任。通过委托非律师主体的方式进行讨债的行为,都要承担诸多不确定的法律后果。此外,他人、讨债公司在收取讨债代理费用之后“消失”的案例,也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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