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业务领域

所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纠纷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请求确定其与发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能否支持?

更新时间:2020-04-28 点击数:1908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参照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鉴于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和矿产资源开采领域违法转包、分包,大量招用农民工的情况普遍存在,在司法实践中将“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简单解释为“可以确认劳动关系成立”有可能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于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报酬支付方面,不建议简单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山东泉狮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400-160-1006

投诉电话:13853140006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200168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