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狮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400-160-1006
投诉电话:13853140006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801A-1
带薪年休假属福利待遇,其相关请求应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加班费属劳动报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提出相关请求,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安排了带薪年休假而劳动者拒绝休假,劳动者的相关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如果劳动者未主动提出休假要求,用人单位也未安排带薪年休假,则劳动者的相关请求仍应予以支持。
上一篇:2016劳动法律对劳动派遣是怎样规定的
下一篇:对于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是否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
山东泉狮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400-16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