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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之工伤的那些事!有哪些变动?需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1-03-10 点击数:3170

新民法典之工伤的那些事!有哪些变动?需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的规定有时候听起来都匪夷所思,如加班不给加班费、业绩不达标扣多少的工资、不交纳社保等等。给人的感觉是,似乎都完全不知道有《劳动法》这回事。

但是因为其相关问题,大都存在一个问题,即“民不告,官不究”所以导致目前劳动市场比较混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多得不到保障,

今天主要来聊下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关于工伤的规定,希望大家以后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先来聊下工伤的一些常见问题和处理方法,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生病导致死亡是否工伤

近年来经常有听说某位小伙伴,经常加班导致猝死,那么这样算不算给工伤呢?那么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二、工伤认定时效期过了怎么办

工伤发生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赔偿和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确认工伤后,即可根据国家法律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

如果工伤事故之日发生一年后,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三、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补偿原则,即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职业伤害,无论事故的责任是由用人单位、职工,还是第三者引起的,也无论用人单位在引起事故上有无过错,受伤害的劳动者主观 上有无过失,均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都应承担工伤待遇的给付。


四、出现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况

主要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事故的,醉酒导致出现事故伤亡,因自残或者自杀的导致事故伤亡的。所以这里有些工作人员注意了,因喝酒出现的事故是不算工伤的。


五、工伤赔付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然后再说下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简单来聊下最近碰到的一些案例:


一、用人单位信息表更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经常有朋友会咨询这个问题,就是涉及到用人单位变更抬头、变更法人或直接转让给第三方,只要可以证明原单位和现单位存在变更关系,那么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措施

常见的如拖欠工资、变更工资标准、变更工作内容、变更工作地点等等和劳动合同拟定的不同,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辞职报告和辞职时间

一般来说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这里递交辞职报告,不需要对方同意或通过,到达规定时间即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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